第27章 直男的审美(2 / 2)

证每顿都有蛋、肉、鱼这些东西,每天早上给他冲一杯,保证营养。

可麦乳精价格挺贵的,要十八块钱一罐,还没有票可用。

程景默没问一句,默默付了钱。

于向念又给杰买了三斤大白兔奶糖、两斤糕点,糖票、糕点票都花了,还付了三块六角钱。

最后,于向念的目光落在了百货店刚进的两种口红上。

原主也有口红,可毕竟是涂在唇上的东西,于向念嫌弃,从没用过。

她想重新买两只,可考虑到口红也不便宜,要五块钱一支,她想了想,还是只买一只吧。

可在挑颜色上又犯难了。

现在的口红,也没个样品给人试色,问售货员,人家爱理不理的:“玫红色和桃红色。”

于向念脑海里想象了一番两种颜色的区别,感觉都不怎么样。

身后的人突然一挤,程景默被挤得胸膛贴在于向念的后背上。

于向念后背一烫,这才反应过来,这里有个参谋呢!

她问程景默,“程景默,你是玫红色的口红好看还是桃红色的口红好看?”

为了防止程景默“都好看”,于向念又补了一句,“只准选一种。”

程景默刚到嘴边的“都好看”被生生咽了下去。

他哪懂什么口红啊?!

只能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玫红色和桃红色各是什么颜色,想了一遍,还是觉得都好看。

可于向念只准选一种,他又在脑海里筛选了一遍,才:“玫红色。”

于向念满意的点点头,对售货员:“给我一只桃红色的。”

她充分相信直男的审美!

程景默这种大直男玫红色的好看,那选桃红色准没错!

程景默:“···”

什么意思?逗他玩?

于向念拿着口红,乐滋滋的走出了百货店。

刚走到店门口,就将口红拧开,在手腕上涂了涂,看颜色。

这个颜色果然不错,她将手腕伸到程景默面前,“这个颜色好看吧?”

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,像是轻轻一用力,就会被拧断一样。

此时的程景默,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、一桶油、两匹卷好的布,杰手里拎着糕点、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。

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,“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,开着车来买。”

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,走到公园门口等车,就累!

程景默:“你别拎了,我一个人拎的动。”

于向念回:“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,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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